道路照明工程系统基本功能要求
(1)系统能自动对配电层、灯具层进行实施自检,当有故障时,可发出声光报警以提醒系统进行排除。
(2)系统可自动按预设程序执行日常的功能性测试及每隔3个月一周期放电性测试,可保证在发生灾难前每个智能灯具及系统均是处于完整状态。
(3)系统配备强迫点灯应急预案按钮,当火灾信号输入时或人为紧急疏散时,可强制点亮全部智能灯具。
(4)系统疏散程序方案:可统一对火灾信号标志灯进行编程,关闭危险区域附近的出口灯,调整指向危险区域的标志灯箭头。道路照明工程灯具可实现跑马灯功能,频闪引起逃生者注意,引导逃生人员安全快速地逃离危险区域。